关于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1   浏览次数: 1173 责任编辑:

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严肃对待,认真填写。现就2018届毕业生填写《登记表》作如下说明: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

3、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自我鉴定”内容要充实、全面,主要包括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及自我评价。

5、封面、“自我鉴定”、“班组织鉴定”、“院(部)组织鉴定”日期填写范围是201861日至2018619日,学校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18620日。

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认真填写并将本学院所有毕业生《登记表》及时收齐汇总并于10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校行政楼二楼221办公室和校办公室签章。签章完毕,由各学院统一保管,留待存入毕业生档案。

学生处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