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2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zip
滁州学院
2021年4月15日
终审人:郝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