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印发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孵化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30   浏览次数: 693 责任编辑:

各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滁州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孵化项目遴选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学院

                                               2016328


滁州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创业孵化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平台,推进落实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年”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滁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和滁州市众创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构筑创新创业平台 开启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中互联网+”大赛由教务处牵头,创业孵化项目遴选由学生处牵头。

为加强指导和服务,成立专家组,负责大赛及创业孵化项目的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

组长:郑朝贵

副组长:李庆宏、诸立新、江文贵、陈桂林、史贤华

成员:校内专家、特邀校外专家

秘书:张丽惠、陈薇、庚丽娜

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院长和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相关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作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的宣传动员、团队组建、项目遴选、指导人员安排等工作。各学院指定一名联络人。

三、申报对象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配备指导老师1-2名,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在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和滁州学院校内选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经过进一步改进后,可以参加本次校内选拔赛,但不再授予校内奖项。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

申报对象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项目负责人需为创业项目实际发起人,有共同发起人的以团队形式参评,每个参评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参评项目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获得项目融资与风险投资等,可优先考虑入驻孵化基地和滁州市众创空间。具体条件如下:

1.创业训练类。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产权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可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创业实践类。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包括领取了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单位)时间在3个月以上;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对象要求报名,认真核实报名信息,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有伪造,将取消全部参赛及其遴选资格。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

创业孵化项目要与专业紧密结合,具备一定的关键性技术。涵盖商务礼仪、艺术设计、电子仪器与通信、绿色环保经济、网络营销策划、实体加盟、机械制造及加工、文化教育、软件开发及数字媒体、创业咨询服务等范畴。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一定的孵化培育潜力。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

“互联网+”大赛项目和创业孵化项目可以重叠申报。参赛项目及其创业孵化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参评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及其创业孵化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日程安排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328日—424,各学院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向所在学院报名,并填写《滁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撰写相应项目计划书(见附件3)。

2. 326日起,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425日—430日,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选,并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430日前将“互联网+”大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王玉亮处。报名表需报送纸质版一份。

4. 51日—13日,参赛项目及其创业孵化项目根据要求制作展示视频(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设计项目标志(像素在128×128px以上的正方形标志,支持JPGGIFPNG格式,文件不大于1MB)。于5月13日前将项目展示视频按学院打包发送到相关邮箱(邮件名称“互联网+”视频+院部名称)。

5. 514日—5 15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并公布入围项目名单。

6. 516日—522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团队进行答辩或展示,评选“互联网+”校赛奖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安徽省总决赛。各项目团队做好相关材料的编制和PPT汇报材料。

7. 523日—815日,参加安徽省“互联网+”总决赛的团队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省赛项目的方案及相关材料。

大赛其他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请各学院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和QQ群通知。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

1.328日—411,各学院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大学生创业孵化报名表(见附件2),撰写项目计划书(见附件3),准备好PPT等汇报材料。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选,并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411日前,各学院将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表、项目计划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张瑾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相关邮箱(邮件名格式:“创业孵化”报名+院部名称)。

2.412日—415日,学生处对项目资格、内容等进行初审,并在学校学生处网站和就业创业网站公布入围项目名单。

3.416日—422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团队进行答辩或展示。

4.423日—430日,遴选出的优秀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与学校、滁州市众创空间主管单位签署有关协议,正式入驻。

六、激励措施、创业扶持政策与服务

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入围项目总数的15%25%35%),相关奖励参看《滁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政教[2015]68号)。

2. 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数量暂不设限。学校将为入驻项目安排专家跟踪指导,提供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免收场地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同时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支持。

3. 对大赛获奖或创业项目获得孵化的教师和学生,各学院在教师教学和年度考核、学生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具体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辅导员(班主任)会议、主题班会等,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2.各学院在进行项目遴选时,要召开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各学院申报的“互联网+”大赛项目应在4项以上,创业孵化项目应在2项以上,多报不限。

3.工作组应根据活动实际,邀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深入开展项目指导、团队培训、效益评估、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4.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服务、联络等工作,及时汇总各方信息,强化工作督查。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本次活动精神实质,把握活动内涵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全力以赴做好本次活动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附件1:滁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孵化项目计划书 .doc

附件4:滁州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5: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6: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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