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政〔2015〕124号)以及《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大学生创业孵化管理,为下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平台和空间,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大学生创业孵化立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今年到期的31个孵化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具体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项目指导老师填写意见并签字,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并填写学院评审意见。
3.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报告》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张帅鹏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1518649899@qq.com(邮件名格式:结项验收+学院名称)。
三、有关说明
对超过期限仍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服务中心说明原因。经批准可以延长期限的项目,延长期限最多为半年。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组成员继续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的资格。
附件1:结项项目具体名单.xls
附件2: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