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
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6〕6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发展和运营情况,进一步做好精准创业指导和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项目自查、PPT汇报和学校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1、项目自查
各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填写《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提供项目持续运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科技成果转化协议或自有专利证书、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证书、员工合同、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的业务合同、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纸质材料于11月26日前报送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会峰校区行政楼219),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1518649899@qq.com。
2、PPT汇报
各入驻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汇报PPT,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地检查
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实地走访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了解具体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检查组将根据项目自查、PPT汇报、实地检查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①项目中途停止的;
②没有任何阶段性产品研发或业务拓展的;
③入驻至今,未使用孵化基地场所的;
④不参与中期检查的;
⑤检查组认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况。
附件1: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
附件2: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滁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