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怎么样?
答:毕业生就业的一般程序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签定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凭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向当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如人事局)申报用人指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申请并将接收毕业生的公文(接收函)寄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就业办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人事接收函制定就业方案,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广东省教育厅凭已批准的就业方案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保卫部门凭上级批准的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问:有些用人单位说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问题,这种就业与解决户口的就业有什么区别?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答:不少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接收毕业生都不解决户口问题。可以说,用人单位在接收毕业生的同时帮助毕业生解决户口问题是我国特有的现象,因为我国有户籍制度。户籍制度的其中一个作用是控制城市人口(指常住人口或居民人口)增长的速度。为此,我国的各级计委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制定一个的城市人口增长计划,对外地人口迁入本地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正式职工必须首先从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取得人事指标,只有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才享有“国家干部”身份和迁入户口;否则,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普通的雇佣关系,没有取得“国家干部”身份和迁入户口的员工只能算是临时工或合同工,属于流动人口。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单位中的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待遇自然不能与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员工相比。但在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薪待遇却与是否具有“干部”身份(外企和私企或许根本就没有“干部”这个概念,即使有,也与国有企业不同)没有必然联系。但如果你去外企或私企工作而没有将户口迁入到工作所在地,你在单位内的待遇可以不受任何影响,受影响的是与户口有关的事情,如结婚、出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开具有关证明,并且,你不能参与只有具有当地户口的人才能参与的活动。
如果你想去外企或私企工作又不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可以通过人才市场解决,只不过要交付一定的管理费,有些用人单位愿意负担这笔费用,否则,你只有自己负担了。人事档案交由人才市场托管,你同样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同样可以计算工龄,如果以后调入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你的待遇与其他工龄、职称、行政级别相同的员工没有区别。
报到证是你取得该地“国家干部”指标的凭证,也是将户口迁入当地的必备条件。
3、问:如果我不需要单位解决户口或者毕业时不想找工作,我还需不需要就业报到证?
答:需要。如果你不需要单位帮你解决户口,毕业后你尽可到该单位工作(或者说“打工”);但此时你也有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生源地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和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户口迁移证。这里要特别指出,即使你不想回生源地工作,你都要回生源地报到并把户口迁回原籍。以往有些在外地“打工”的毕业生由于没有及时回生源地报到和落户,结果几年后想结婚或者出国,连个开证明的地方都找不到。因为,他们已经成为“黑户”,任何部门都无法给“黑户”开具证明,包括你曾经就读过的学校。所以,请同学们特别注意,毕业后一定要记得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离校前从各院系处领取),并按“两证”署明的地址报到和落户。然后,你想到外地打工或暂时不想参加工作,任你自便。
4、问:什么叫生源地?
答:生源地就是学生入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
5、问:我签约的单位是广东省交通厅下属的一个公司,是不是也需要经广州市人事局的批准并由广州市人事局发接收函?
答:不需要。该公司接收你只需广东省交通厅批准就可以了---在协议书上有广东省交通厅“同意接收”的意见或由广东省交通厅出具一份接收函。象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广东省教育学院等冠以“广东省××××”的单位一般来说属于省直属单位,这些单位具有独立的人事审批权,不需广州市人事局批准。也就是说,经省直属单位批准接收的毕业生也可以获得“国家干部”资格并落户广州。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冠以“广东省×××”的单位都是省直属单位,而且不是所有省直属单位都冠以“广东省××××”,比如:南方日报社。另外,中央直属单位也有独立的人事审批权,如:电子工业部第七研究所、华南理工大学。
6、问:什么是人事权?非国有企业有没有人事权?
答:这里所指的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的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7、问:户口有哪些区分?
答: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为常住户口和临时户口(如:蓝印户口、读书时由生源地迁来学校的户口也是学生临时户口),常住户口是具有永久城市居民身份,有固定户址的常设性户口;常住户口又分为集体户和私人户口,因为是分配到新的工作单位,未婚的一般都是集中在单位统一管理,已拥有自己的住房和结婚以后一般都要单独开设户头,所谓的私人户口。
8、问:档案有什么用?毕业后能否自己保管档案?
答:档案是一个人历史的凭证。在我们国家,办理个人事务往往需要以档案为依据,如:计算工龄、确认政治身份、评定职称、党团关系、出国政审等等。毕业后,档案不能由自己保管,只能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保管,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期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开办的人才市场(诸如广州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高中级人才市场)。自己保管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导致档案证明个人身份的功能失效。
9、问:如果我想通过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挂靠手续和入户广州,个人要做什么?
答:学生办理接收入户手续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给人才市场?
(1)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三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5)用工报告(说明单位性质、经营范围、接收学生的院校及专业、职位说明等,单位盖章);
(6)《人事委托管理合同书》由人才市场提供,详填贴照片、单位盖章。
10、问:如果我与一单位签约后考上研究生或考上公务员,算不算违约?
答:不管什么原因,单方不履行所签定的就业协议都算违约。但考虑到毕业生考研和考公务员的的特殊性(成绩公布的时间较晚),学校对因为考上研究生或考上公务员而提出违约的毕业生一般采取特殊处理办法:因考研而违约者免除其应上交学校的违约金;因考上公务员而违约者可以酌情减免其应交学校的违约金。但前提是,毕业生必须做好对原签约单位的解释工作,得到单位的谅解并取得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函件。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而违约是天经地义的,不向单位解释或解释起来语气生硬,否则会适得其反。因为毕竟考上研究生是你个人的事,而签订就业协议是三方的事,后者对签约各方都有约束。
11、问:应届毕业生什么情况下需办理挂靠?
答: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是外资、外国驻国内办事处、乡镇、区街企业、集体、私营企业、民办机构等无人事主管单位,或暂无编制单位,或需试用的单位等,都可以人才中心为接收单位,由人才中心代为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12、问:应届毕业生挂靠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应届毕业生办理挂靠后,不管其到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都保留其干部身份;第一年之后,如工作不满意或试用不合格,可以回人才中心重找单位;见习期满后,为其办理转正、定级;为其办理职称评定;办理出国政审和受理申办护照事宜;出具各种证明,如公证材料、结婚证明、驾驶证申办及年审;办理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伤残)、医疗保险等。
13、问: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户粮和人事关系应如何办理?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学校领取了派遣报到证后,如确定在9月30日前,仍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则应将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千万不可持在自己手上,一是有可能遗失,二是过期作废,变成“黑户”,给今后的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将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为将来工作调动提供可能性。
14、问:人才交流中心可提供哪些服务?
答:人才交流中心可提供哪些服务?
(1)市场可提供人才流动及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办理人才调动调配手续。
(2)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为自费走读毕业生及“五大”毕业生办理聘用及录用手续。
(3)受理人才流动争议仲裁。
(4)办理流动人员行政关系挂靠、挂靠人员的工龄接转、职称晋升、养老保险等手续。
(5)办理流动人员辞职后的复职手续。
(6)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代理人事管理事务。
(7)受理人才素质和心理的测评。
(8)办理流动人员的出国政审及代办出境考察护照。为挂靠及档案委托保管人员办理边防证件。
(9)接受外商驻内地办事机构的委托,派遣雇员。
(10)受理人才境内外培训业务。
15、问:毕业生的就业资料一般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毕业生就业推荐资料是每个毕业生让用人单位认识自己、了解自己、选择自己的必备材料,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毕业生针对某些具体单位所写的自我推荐信;(2)学校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3)毕业生所在系的鉴定材料(一定要概括、全面、准确,最好不要超过800字);(4)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奖励和资格证书、发表的作品以及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等辅助材料。以上各种材料应装订成册,有封面,有目录,既美观又整齐,使人感到条理分明,内容充实,这样也颇受用人单位喜欢。
16、问: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如何转移?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按其分配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毕业生户口、粮油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粮食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和粮食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安、粮食部门按国家分配计划(或就业派遣报到证)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粮食关系。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粮油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粮油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粮油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17、问:“结业生”可否拿就业派遣报到证?
答: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宇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18、问: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答: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超过报到期限达3个月者,按国家规定取消其就业资格。
19、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录用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列入计划派遣。签约后的毕业生仍需努力学习,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签约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以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学业,以示对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签约后放松学习,纪律松散,思想道德品质恶劣,学校可视情况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听取所签订协议或取消其派遣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0、问:结业生如何就业?
答:从1989年起,国家规定对结业生不再负有为其安排工作的责任。考虑到结业生,掌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尽量做到人尽其才,还要求学校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如单位接收,可参照毕业生的派遣方式予以办理派遣手续,但在报到证上要予以注明。结业生的工资待遇应比同级毕业生低一级。经推荐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个月)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粮户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由本人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