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就业报到证?

发布时间: 2013-08-26   浏览次数: 36633 责任编辑:

项目名称: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的核准与审定

办理地点:安徽省政务大厦(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551-629997370551-62999739

审批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和报到证补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函[2005]6号);

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07]119号)。

申报条件:

补办就业报到证期限原则上为三年(从毕业之日起),超过期限请拨打055162999737咨询。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我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原《就业报到证》遗失;

3、放弃升学申请就业派遣;

4、支援西部服务期满。

办理程序:

1、遗失报到证补办:

毕业生到我校就业信息网“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报到证号码[皖教(×××)毕字第×××××××××号]

在省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毕业生可直接到省政务大厦安徽商报等省级报纸驻点现场办理,办理完后将缴费清单等材料报教育厅窗口);

领取、填写《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见附件1);

毕业生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缴费清单等材料)、毕业证书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2、放弃升学申请就业派遣:

本人提交放弃升学而要求派遣的书面《申请》(见附件),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意见,现录取学校招生部门签署意见;

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

领取、填写《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就业协议书派遣;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派回生源所在地;

毕业生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书面《申请》、《录取通知书》、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毕业证书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3、支援西部服务期满申请派遣:

①到我校团委出具支援西部服务期满证明,持团委出具的证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

领取、填写《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

毕业生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毕业院校开具的支援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证明、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毕业证书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日办结,特殊情况3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就业派遣服务费(《就业报到证》):15

协议书鉴证服务费:10

 

链接:滁州学院毕业生报到证号查询  

附件:1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补办就业报到证申报表.doc

2滁州学院毕业生放弃“专升本”、读研申请表.doc

补办新的就业报到证后,请根据新报到证,联系原档案存放单位(一般存放在原报到证左侧抬头单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户口迁移:

滁州学院保卫处户籍室电话:0550-35128303511021

琅琊校区毕业生请持新报到证到琅琊派出所办理(值班电话:0550-3024921,户籍室陆警官);会峰校区毕业生请持新报到证到会峰派出所办理(值班电话:0550-3336650,户籍室孙警官)。

户口未迁至滁州学院,则无需到琅琊派出所或会峰派出所办理。

 

温馨提示:若毕业生因工作等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