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贷款的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3-28   浏览次数: 391 责任编辑:

(一)毕业生自主创业申办营业执照流程:

毕业生自主创业筹办、注册独立的经济实体的程序:

完整的注册企业的程序包括:准备经营场地——开具有关房产证明——企业名称登记——领取并填写工商登记表——准备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入资、验资手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如下手续:企业代码登记;刻公章,开银行帐户;国税登记,地税登记;统计登记;待业管理登记;科技企业登记;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及就业证的办理。

(二)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

*对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给予贴息。

*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1、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流程如下

1)社区推荐,街道初审,劳动保障局审核

申请人自愿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小额担保贷款书面申请,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毕业生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填写《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附件1),交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初审合格签署初审意见。市或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在《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上签意见,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小额担保贷款推荐书》一式六份,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或县()劳动保障局、市或县()财政局、担保机构和借款银行各一份。

2)担保机构核保

经市或县()劳动保障局同意,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担保,并提供担保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担保机构自收齐所需资料之日起,在一周内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制《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出具担保函。 

《小额贷款担保调查审批表》一式四份,市或县()劳动保障局、市或县()财政局、担保机构和借款银行各一份。

3)贷款申请审查与发放

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及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向与市或县()担保机构有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对高校毕业生等登记失业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从事微利项目(持有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2、中国青年创业行动项目小额贷款流程

青年创业行动项目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举办。各市、县团委接受项目申报。直贷模式基本流程:团组织通过贷款管理平台受理青年创办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向开发银行推荐贷款对象,并由团组织推荐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也可由企业提供第三方保证或其他商业性担保。开发银行对贷款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同意贷款后向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